1. 目的
本指导书规定了产品之外观检验标准及方法,以避免因标准不统一、明确等因素无法满足客户要求;
2. 范围
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生产自检、手工全检及品保抽查之检验;
3. 职责
3.1 生产:负责机台生产之成品/包含成品之在线自检;
3.2 生产手工:负责机台生产完后之成品/包含成品手工全检;
3.3 品保:负责机台生产之材料/成品/半成品以及手工全检后产品之巡检抽查;
4. 定义
无
5. 程序
生产部参照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》执行;手工部参照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》及各SOP执行;
品保部参照《制程控制程序》《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》以及特殊料号SIP执行;
6. 参考文件
6.1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》
6.2《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》
6.3《制程控制程序》
6.4《产品防护控制程序》
6.5《HSF不合格品之处理(异常处理)管理》
7. 附表
检附各类别产品外观检验方法和标准